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灵活审慎适用执行措施,在短时间内成功执结一起标的为87万元的工程合同纠纷,提升了执行质效,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近两年因经营和管理不善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困难,未按时支付合作方工程款,导致合作方无法正常为农民工支付劳务报酬。2020年1月,原告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给付义务,经法院审理,判决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工程款80余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在法律规定时间之内并未履行民事判决书判决的义务,申请人遂向净月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净月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采取执行手段,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通过网络查控、委托房产土地等部门进行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
考虑到该公司目前尚在经营,为最大限度的保障现有公司员工的利益,净月法院办案法官结合实际情况,一直不间断通过电话对双方进行调解,并实地前往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调查其财产状况。经走访了解到现在企业相关行情不好,回款困难,该公司与其他房地产公司也有债务纠纷,且近期将有到期债权。
办案法官从善意文明执行角度出发,向被执行人讲明失信惩戒、账户冻结、财产查封等强制措施可能会给企业造成资金链断裂、甚至产生破产、无法经营的严重后果。通过法官不断地释法明理,该公司同意在有回款情况下优先偿还款该笔债务。近日,该公司把80万到期债权打到法院指定账户,将剩余案款全部给付,该案件执行完毕,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申请执行人代表农民工群体对净月法院执行工作表示了感谢。
净月法院执行局在本案中本着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申请执行人利益的原则,善意执行化解纠纷,最大限度缩短执行周期,加快执结进度,在彰显人民法院公正文明执行的同时,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高质量的司法保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4 09: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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