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软件技术、硬件配备、管理模式的不断成熟,网络直播行业迅速发展,在得到社会关注度的同时,也获取了商业利益。因为利益关系的日趋复杂化、多样化以及从业人员道德素质、法律意识的参差不齐,该领域的社会纠纷也日益增多。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执结一起网络主播合同纠纷案。
王某是一名网络直播从业人员,与某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主播线下签约合同》,约定王某在该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进行直播,所得收益双方分成,未经公司同意,王某不得擅自在其它公司平台演艺,否则将承担违约金。
合同期内,王某不服从公司安排,违反约定在其它公司平台演艺。公司以王某违约为由将王某诉至净月法院,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付违约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能自动履行给付义务。某传媒有限公司向净月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受理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将王某传唤至法院,王某到庭后以经济困难等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执行法官立即开始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发现其名下一处不动产后便立即对该不动产进行了查封,但是经过调查发现,以该不动产设立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剩余未偿还贷款数额很大,并且该不动产为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如果强制执行该不动产,在支付执行费、实现相关优先受偿权以及支付被执行人房屋租金后,没有剩余款项可以清偿本案债务。
案件就此陷入了僵局,但是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考虑到被执行人对网络直播的模式非常熟悉,所以现在依然有可能继续利用网络直播来获取收益,承办法官立即查找短视频直播平台的开发公司,通过不懈的努力与该公司法律部门取得联系,在向其表明身份及目前的情况后,该公司表示愿意配合净月法院的执行工作。
随后,承办法官将被执行人的相关身份信息告知该公司,并请求查询其直播账户资金,但是经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直播账户资金余额几乎为零。此时,承办法官通过申请执行人了解到被执行人现在依然在进行网络直播并获取收益,因此承办法官又立即请求该公司查询该被执行人直播账户的流水信息。经过查询发现,该被执行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有大量的提现记录,很多是在法院已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之后,其行为已经构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触犯了《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承办法官令申请执行人保存被执行人相关直播的视频、图片等证据材料,在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后,承办法官将被执行人传唤到法院进行约谈。此时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相应义务并谎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承办法官当场向其出示了相关直播视频和抖音账户提现记录等证据。在强大而周密的证据面前,被执行人只能承认错误并进行真诚悔过,并通过其它方式履行了本案的全部义务,至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圆满实现。
法官提示,网络主播行业近年来发展迅猛,相关从业人员在获得流量和利益的同时,要注重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强化诚实守信意识,严守合同的契约精神,遵守直播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直播环境和行业氛围。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4 09: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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