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改革中,专业法官会议作为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的配套性改革举措,主要负责讨论研究本审判业务庭或审判专业领域内的重大、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以及涉及法律适用统一等与审判业务有关的问题。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在辅助办案决策、统一法律适用、强化制约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院审判实际,2021年再次对专业法官会议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同年我院建成“法官智能合议系统”。
专业法官会议由法官组成。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成立民事、刑事、行政三类专业法官会议,由相应审判领域的员额法官、分管审判业务院领导组成(员额法官),专业法官会议组成人员实行动态调整,必要时可以跨审判专业领域、审判团队召开。入额院领导不固定到具体的专业法官会议名单之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各类专业法官会议。
专业法官会议主持人可以根据议题性质和实际需要,邀请法官助理、综合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等其他人员列席会议并参与讨论。
近年来,我院运用专业法官会议机制讨论案件,有效过滤了审委会讨论案件数,在辅助办案决策、统一法律适用、强化制约监督等方面发挥了作用。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1-13 1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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