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之间本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但张某某却利用朋友的信任盗窃近百万元的奢侈品。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将依法扣押的被害人物品依法返还,其他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追缴被告人张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七十万二千五百元,并依法退赔给被害人经济损失七十五万四千元。
2019年至2021年间张某某利用其闺蜜吴某装修时留下的钥匙,进入吴某家中实施多次盗窃,共盗窃其闺蜜吴某爱马仕、香奈儿、迪奥、路易威登、R0GERVIVIER等品牌包包10余只;盗窃吴某古驰、巴黎世家、路易威登、葆蝶、MAXMARA等品牌服饰近20件。期间,张某某还利用高仿的品牌手镯、包包将吴某家中正品品牌手镯,数只香奈儿、爱马仕等品牌包包调换后盗走。2022年2月16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张某某广州住所处将其抓获。经查,张某某盗窃其闺蜜吴某物品总价值高达94万余元,其将盗窃来的首饰和大部分包予以销赃,共计获得赃款70.25万元。
净月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1-13 22:28:51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