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重大部署。表明了我们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也表明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人民法院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主体之一,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要力量之一,承担着重大的职责使命。净月法院自2014年7月建院以来,抓稳司法体制改革的浪潮,紧跟省高院、市中院的改革步伐,克服重重困难,稳步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实现了自我完善和自我提升,现将2022年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严格落实审判委员会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进一步强调落实审委会工作规则和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细化提交审委会案件的审查机制。完善审判人员权责清单,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常态化督促各部门及时操作院庭长监管平台,健全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有序放权、科学配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根据省法院员额退出管理办法及市中院员额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员额法官分析研判,向上反馈本院关于员额退出情况的若干意见,待中院正式文件公布实施后,严格依照文件要求,执行员额退出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一)努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以庭审为中心,在审理案件中积极贯彻落实“三项规程”,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认罪认罚案件,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工作。
(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
积极推进实施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这条主线,整合力量、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和完善案件繁简分流路径,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形成本院繁简分流体系。采取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简案提速,简案快办,能调则调,以及加强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对实现担保物权、督促程序等非诉程序案件、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等实行速裁,对简案快审案件,规范立案流程管理,确保立案程序标准化,在立案阶段根据简易案件收案范围初步判断案件是否适用简易程序,符合条件的,建立以法官的主观判断与当事人意思自治相结合的繁简分流评估机制,实现有序收案、均衡收案;强化庭前准备工作,助力庭审提速提质,指导原告填写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确认书,依据案件证据材料等确定案件类型、案由进行案件分流,从而有效的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22年至今速裁团队对民事案件进行快审快结,新收及旧存民事案件总计350件,结案300件,结案率85.7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三)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持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针对净月区经济社会矛盾的特点和法院民商事案件增幅快和大的实际,我院接受区维稳办提出的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牌子挂在净月法院诉服中心的请求,由净月管委会招聘具有民商事审判经验的退休法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各部门、乡、镇、街、企业、调解组织的作用发挥,吸收律师团队、社会公益团体参与到矛盾调处、诉前调解的队伍中来,将诉前调发挥到极致,真正解决诉源问题。
(四)其他综合配套改革
全面推行审判辅助事务、司法行政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改革,确保实现减负提质增效。开展书记员集约化管理,与长春市邮政公司开展邮政集约送达试运行,提升了审判工作效率认真贯彻落实和推进。加强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委托鉴定评估工作过程全程留痕。2022年至今民事鉴定案件共计46件,执行评估案件26件,已结民事15件,执行13件,收转鉴定材料共计120次。加强与拍辅机构的合作,积极向市法院争取政策支持,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协调拍辅公司安排2名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辅助执行局开展工作,减少法官事务性工作,极大缓解了办案压力。
三、深化法院人事制度改革
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净月法院根据案件数量、案件类型、难易程度和人员结构等因素,适应独任制、合议制的不同需要,统等考虑繁简分流和审判专业化分工,因地制宜地灵活组建了审判团队,实现了“一审、一助、一书”的审判团队新格局。审判团队中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实行双向选择与组织调配相合,完善团队内部分工、强化审判团队作为办案单元和自我管理单元的功能,切实增强团队合力。
加强各部门之间及部门内部的联系与交流。人员力量尽量向审判一线部门倾斜,保障审判力量的充足。2022年上半年,部门间交流人次5人,其中从综合部门调配到审判部门4人次,从审判部门调配到执行部门1人,最大限度向审判执行部门输送人力。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1 13: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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