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庭长监管情况(2023年)
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办法(试行)》要求,各院庭长遵循权责明晰、监督有序、分级负责、公开透明、监督留痕、失职问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对程序性事项审核批准、监督指导审判执行工作、督促统一裁判标准、全程监管审判质效、提示纠正不当行为、督促案件审理进度、排除案外因素对审判执行活动的干扰等审判监督管理职责。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1-13 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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