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项目建设大会精神,根据《2022年长春市营商环境建设攻坚方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立足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攻坚任务,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实现长春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高质量发展格局,持续锁定“全国第一方阵”目标,紧紧围绕 “执行合同”指标,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效能,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长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组织领导
净月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净月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全面领导、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对领导小组人员构成作出适当调整,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院长贾晓红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常务副院长郑玉芹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净月法院审管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常务副院长郑玉芹兼任,设副主任一名,由纪检组组长杜永纯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任务落实、组织推进、参与填报等日常调度工作。
全院各部门、团队为净月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员单位。净月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具体负责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三、重点任务
建立健全诉讼服务机制,优化执行合同相关举措。
1.持续压缩案件审理时间和成本。深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提升审判效率;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强化流程节点管控;规范上诉案件流转工作,缩短上诉案件流转周期;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减轻当事人诉累。
2.创新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加强 “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强化诉源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健全完善“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健全完善委派调解和委托调解制度,支持吸纳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深入推进“法官进网格”工作,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3.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优化“网上诉讼”平台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指尖诉讼”的便利;加快“数据审判”平台建设,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服务保障执法办案和群众诉讼;推广“智慧执行”平台应用,全面推广集多功能为一体的移动执行办案平台应用,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优化法院执行事务管理。
四、主要工作任务
1.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增设电子卷宗、电子档案查阅窗口及电子卷宗自助查询设备,方便当事人快捷便利调取案件信息及证据材料。
2.畅通诉讼服务监督。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诉讼服务台及调解工作室,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程序引导、法律文书指导、诉讼风险评估等法律服务;强化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提升接听事项办理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落实诉讼服务“好差评”制度,接受群众监督评议,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3.深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完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机制,明确简易程序案件庭审和裁判文书的简化规则,促进简易案件更加注重效率、疑难案件更加注重精准、敏感案件更加注重效果;推进要素式审判、示范性诉讼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节约审判资源,提升工作效率。
4.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严格规范办案流程;完善审限预警机制,全面加强对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审理等节点的监督管控;严格落实民商事类案和新类型案件强制检索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升审判监督管理水平。
5.规范上诉案件流转工作。加强上诉案件卷宗移送管理,规范上诉案件流转环节和时限要求,缩短上诉案件流转周期,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
6.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加强执行事务中心和速执团队建设,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实现简易执行案件的快速办理;全面推广应用议价、询价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降低评估耗时和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落实网拍事务和网拍辅助工作集约管理,充分发挥拍辅机构作用,提升处置财产变现率和溢价率。
7.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探索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区域治理、配合推进综治中心、矛调中心建设,全面入驻当地“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畅通联络对接渠道,把矛盾纠纷真正化解在基层。
8.健全完善“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加强诉讼与仲裁、公证、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有效衔接,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方式解决纠纷,形成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9.健全完善委派调解和委托调解制度。积极吸纳工会、妇联、共青团、法学会、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律师、基层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志愿者等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依双方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委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审查并制作调解书结案,对委派、委托未达成协议的,直接进入诉讼程序或者由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10.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推进府院联动机制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延伸,围绕联动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纠纷多元化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任务,科学研判设定联动议题,确保府院联动工作发挥应有作用和特有效能。
11.深入推进“法官进网格”工作。全面加强和完善法官、网格工作对接机制,通过“法官-网格微信群”等方式,相互促进工作,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12.优化“网上诉讼”平台服务。以电子诉讼服务体系为核心,以吉林移动微法院为重点,实现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判全流程网上办理,落实律师“一码通”,加强诉讼服务网上办理、即时服务,让律师、当事人切身感受智慧法院“指尖诉讼”的便利。
13.加快“数据审判”平台建设。推进智慧审判,巩固深化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完善电子卷宗全流程网上应用和阅卷功能,统筹抓好智能辅助办案,实现诉讼全流程在线流转;加强司法大数据开发应用,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服务执法办案审判和群众诉讼。
14.推广“智慧执行”平台应用。全面推广集执法取证、节点采集、执行线索核查、关联案件、案件查询、任务流程转换、当事人留言等移动办案功能为一体的移动执行办案平台应用,切实解决当事人信息不对称、联系不到执行法官等问题,服务执行法官外勤办案及法院执行事务管理。
15.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深入推进执行“一案双查”,持续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加强和规范执行案款管理,杜绝超期发放执行案款等行为,保障当事人权益及时实现,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16.坚持依法善意文明执行。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规范适用失信惩戒措施,聚焦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实际司法需求,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灵活运用“活封”“活扣”“信用修复”等方式,依法保护执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7.健全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全面加强净月法院与净月公安分局、净月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建设,提升执行工作效率,推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实现高效运转。
18.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按上级法院统一部署推进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共享,依法依规公示;与执行协作联动部门通力合作,落实联动惩戒措施,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对比、主动惩戒。
19.强化司法信息公开。充分利用裁判文书网、庭审直播网、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执行信息公开网,加强自有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发布各类制度文件以及审判、执行信息等;建立司法绩效评估数据公开制度,对审判、执行质效数据等定期公开,全面构建阳光透明司法公开机制。
20.加强司法宣传工作。依托公众开放日、庭审直播、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对法院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和报道,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以及新闻客户端建设,有效拓展司法公开和司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开展涉企法律服务活动,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增进与企业的互动交流,提升企业对营商环境工作的知悉度和满意度。
21.依法保障民营企业。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及经营者人身财产权利、破坏社会发展环境的犯罪行为,优化安心创业的司法环境;严格执行《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制度,着力对清单列举的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多发的15个罪名统一证据规格,统一执法办案理念;全力落实省高院《暖企惠企安企六项新措施》,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持续深化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贯彻净月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形成工作有力度、成果可预期、市场有感受的任务清单。发挥净月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落实分管院领导、各部门、团队负责人负责制。设立专门联络员,专职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派的任务,依照各部门、团队分管院领导审核把关原则,保证上报数据及材料的质量。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组建专业填报团队,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懂业务的营商环境建设队伍,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协同。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要强化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在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集思广益、大刀阔斧开拓进取。各部门、团队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紧跟前沿,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攻坚举措落细落实,推动各项攻坚任务落地见效,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水平,持续提升企业满意度。
(三)注重宣传推广。要主动宣传和深入解读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积极出台及细化落实各项举措。定期向社会公布与指标相关司法数据,指引当事人正确选择解纷途径、合理表达诉讼请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要畅通媒体沟通渠道,实现净月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多角度、深层次、全方位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创新经验、典型做法、优秀案例,争取形成国家级典型经验,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4 14: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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